汽車險專案  
         
專案特色 商品內容 投保須知 注意事項 線上投保
專案特色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符合法令需求 提供基本保障
保障內容

1.每一人死亡殘廢最高 新台幣150萬元。
2.每一人傷害醫療費用最高 新台幣20萬元。

說明

強制險是政府規定車主必須投保的基本保險,主要在保障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因交通意外事故致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請求權人負賠償之責。依現行規定,汽車未投保強制險而被稽查舉發者,將處罰鍰NT$3,000~15,000並吊扣汽車牌照:未投保而肇事者,將處罰鍰NT$6,000~30,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

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可加強保障 避免保障範圍不足
保障內容

1.每一人傷害醫療 新台幣150萬元。
2.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 新台幣300萬元。
3.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 新台幣20萬元。

說明

強制險僅是政府規定必需投保的基本保障,但仍有不足的地方,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時,不理賠財物損失(例如:對方修車費用),同時強制險每人死殘賠償僅150萬,萬一發生重大事故時,不僅無法達成和解,還要負擔巨額的賠償責任,保險金額明顯不夠。

超額責任保險 終極武器 可機動調整賠「人」也可賠「物」
保障內容

加強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當第三人責任險保額不足時,即可以機動調整,可賠「人」也可賠「物」,但合計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額為限(本專案150萬)。

泰安汽車乘員綜合保險 疼惜家人親友 「全車乘員」全時保障
保障內容

1. 每一個人死亡殘廢最高 新台幣100萬元。
2.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 新台幣10萬元。
3. 駕駛人住院日額 每日2,000元,最高限90天。
4. 工作期間駕駛人保額加倍給付(住院日額除外)。
5. 假日期間全車乘員含駕駛人保額增額50%(住院日額除外)。

說明

根據統計每年約有630人因駕乘汽車死亡,通常都是至親好友才會乘坐被保險汽車,為加強本車「駕駛人」與「乘客」的保障,特別組合泰安獨家的「汽車乘員綜合保險」,除平時的保障外,亦會智慧型配合「工作」及「假日」期間自動增額,更符合現代人生活需求。

 
 
 
商品內容
 

 

 
承保內容 保險金額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費用 最高20萬元
每一個人殘廢 最高150萬元
每一個人死亡 定額給付150萬元
被保險人曾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且連續三年以上無理賠紀錄之參考費率(NT$) 男性  1,399~2,093
女性  1,089~1,488
 
承保內容 保險金額 經濟型 加值型 白金型
第三人責任險  每一個人傷害   150萬
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 300萬 
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 20萬 
超額責任保險 150萬 -
汽車乘員綜合保險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    10萬 - -
每一個人死亡或殘廢 100萬 
駕駛人住院日額 2,000元/日最高限90日 

工作期間:駕駛人保額加倍(住院日額除外)
假日期間:全車乘員含駕駛人保額加倍(住院日額除外) 

保險費(NT$)  2,100 3,100  4,100
 
 
 
 
投保須知
 
1.  本任意汽車保險專案優惠限年滿30足歲之自然人或法人,且車齡一年以上之自用小客車或自用小客貨車(5人座)適用,資格不符時,請洽玉山銀行各分行理財專員。
2..  單保任意汽車保險專案時,需確認已依法令規定投保強制險,並請提供當年度強制汽車責任險證號及保險期間。
 
 
注意事項 
 
1. 本人明白投保資料需經泰安產物保險(股)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核保單位同意及信用卡授權通過或確定受領保險費後,始生效力。
2.  本投保資料內所填各項陳述均屬詳實無訛,絕無隱匿或偽報情事,足為與貴公司訂立正式保險契約之根據,要保人並願接受該契約各項條款及規定約束。(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其隱匿遺漏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3.  本人同意貴公司及玉山金控集團因業務需要,得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對本人或被保險人之個人資料,有為蒐集、電腦處理或國際傳遞及利用之權利。
4.  汽車駕駛人傷害保險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該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篇相關規定。
5. 本專案之詳細承保及理賠範圍仍須依保單條款之相關約定為依據。
 
 
線上投保
 
下列專案由泰安產物保險公司提供,並由玉山保經規劃銷售,而承保與否及保險給付之責任則由泰安產物保險公司負責。
1. 泰安汽車強制險專案
2 泰安汽車險專案-經濟型
3. 泰安汽車險專案-加值型
4. 泰安汽車險專案-白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