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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人壽  
契約內容變更處理程序 保單借款處理程序
契約內容變更處理程序
 
保險期間,要保人如欲變更保險契約內容,須要、被保險人提出並填具「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加附所需文件,經保誠人壽保險公司同意並批註後始生效力。
1. 保單之補發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工本費每份壹佰元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隨時可提出申請
我要下載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請詳閱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背頁注意事項)
   
2. 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變更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隨時可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姓名變更,須於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簽上要(被)保險人變更前後之姓名。
  (2)更正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證字號,如投保年齡或性別有異動時,保險費將追溯至起保日
  計算並補退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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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動墊繳狀況變更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隨時可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自動墊繳」變更為「非自動墊繳」,自下次應繳日起不再繼續墊繳保險費。
我要下載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請詳閱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背頁注意事項)
   
4. 地址變更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隨時可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地址不可為郵政信箱或聯絡電話不可只留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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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受益人變更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隨時可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指定之受益人需與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關係者為原則。
  (2)受益人有二位以上者需註明採順位或均分或百分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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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印鑑、簽名樣式變更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隨時可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須於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簽(或蓋)上要(被)保險人變更前後之姓名字跡(或印鑑章)。
  (2)如原印鑑遺失,則需填寫印鑑遺失聲明書,並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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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要保人變更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隨時可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 變更後要保人應對被保險人之生命身體具有保險利益,並提供足以證明其關係之文件
   。
  (2)原要保人若有附加豁免保險費附約,需同時辦理終止;新要保人若欲再加保,需依豁
  免保險費附加之規定辦理。
  (3)新、舊要保人皆須簽(章)。
  (4)要、被保人不同一人時,如因要保人身故而需變更要保人時,則需由要保人之法定繼
  承人推選一人承繼為新要保人,同時須檢附要保人除戶之全戶戶籍謄本及其它法定繼
  承人填寫之授權同意書(如法定繼承人為1人時不需檢附授權同意書)。
  (5)如所投保險種屬於有滿期/生存還本金給付之險種時,則應由新要保人重新指定滿期/
  生存還本金受益人。
  (6)法定繼承人順位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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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前給付批註申請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隨時可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a. 契約已變更為減額繳清或展期保險。
  b. 契約為定期壽險契約且於其保險期間屆滿前二年內
 。
  c. 被保險人已依本批註條款之約定領得提前給付身故 
 保險金者。
  d. 主約為健康險、生存險商品者。
  (2)已依批註條款給付保險金,則視為要保人申請變更本契約身故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保險人壽保險公司不受理指定及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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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繳別變更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月繳件限薪扣、銀行轉帳、信用卡方式繳費或自行繳費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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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變更繳費方式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或轉帳授權申請暨約定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變更為銀行轉帳者因需核印,故應於應繳日前一個月5日前提出申請始予生效。
  (2)原銀行/郵局轉帳件申請變更為非銀行/郵局轉帳(含終止授權),應於應繳日前5日提
  出申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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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意外險附約(AD&D、MT、ML)之增加或終止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被保險人需填寫保險契約變更申請書背面告知及聲明事項。
  (2)未滿14足歲之被保險人,中途附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約時,需同時檢附要、被險人
  簽名之「喪葬費用給付批註條款」,且喪葬費用保險金以新台幣200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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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醫療險、豁免保費及壽險附約之增加或終止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健康聲明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附加短年期醫療險需以被保險人之累計壽險保額計算其限額。
  (2)附加配偶或子女附約時,配偶或子女須於健康聲明書之加保人上簽名。
  (3)附加豁免保費,要保人需依當時年齡及累計豁免保額辦理。
  (4)長年期健康險附約之保障期間不得超過主契約之保障期間。
  (5)壽險附約不可中途附加。
  (6)長年期醫療附約中途不得年期縮短、延長,但因主契約轉換所致之年期縮延不在此限。
  (7)長年期醫療附約中途退保或減少計劃,按日數比例返還當期保費。
  (8)長年期健康險中途加保每期保費計算方式,以中途加保當年度保險年齡之費率計算。
  (9)契約狀況已為繳費期滿、繳清、展期、豁免保費狀況者,不接受變更申請。
  (10)主契約辦理繳清、展期定期、終止契約時,壽險附約須同時辦理繳清、展期定期、
   終止契約。
我要下載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請詳閱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背頁注意事項)、健康告知書
   
13. 職業內容變更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我要下載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請詳閱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背頁注意事項)
   
14. 主約保額縮小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縮小後之保額不得低於該險種最低承保限額
  (2)其住院日額若超過主約縮小後累計之危險保額投保限額時,則需一併縮小額度。
  (3)契約若有借款/自動墊繳時,借款/自動墊繳合計本息金額超過縮小保額後之最高可借
  金額時,超過部份應予償還。
我要下載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請詳閱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背頁注意事項)
   
15. 主約保額增加(投保92.01.01以後險種)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 第二保單週年日起契約仍屬有效時,要保人得於被保險人結婚或其子女出生後第一保單週年日前一個月提出。
注意事項: (1)承保當時為標準體者。
  (2)限條款中有保額增加權之保單始可申請。
  (3)每次申請增加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基本保額的25%。
  (4)申請增加保險金次數以不超過三次為限。
  (5)增加後保險金額不得逾該險種最高承保限額。
  (6)結婚、生子申請增加保額須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我要下載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請詳閱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背頁注意事項)
   
16. 紅利給付方式變更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主約繳費期滿或保單豁免時,不得申請變更為抵繳保費。
我要下載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請詳閱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背頁注意事項)
   
17. 減額繳清保險、展期定期保險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要保人需繳足一年保險費且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得以提出申請。
  (2)契約如有保單借款、欠繳或墊繳保費情形時,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本息後之淨額
  辦理。
  (3)契約若有附加附約時亦一併終止。
我要下載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請詳閱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背頁注意事項)
   
保單借款處理程序
 
需要金錢急用時
檢具所需文件提出申請
所需文件:
1.要保人親自辦理所需文件: (1)保險單
  (2)壽險保險單借款申請書(要保人
  與被保人須親自簽章)
  我要下載保單借款申請書
  (3)身分證
2.要保人委託代辦所需文件: (1)保險單
  (2)壽險保險單借款申請書(要保人
  與被保人須親自簽章)
  (3)壽險保險單借款申請書上,要
  保人需填寫受託人之姓名,受
  託人需同時於申請書上簽名
  (4)身分證(要保人與受託人)
郵寄至保誠人壽保險公司
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0號12樓服務部
保險公司受理
領取保單貸款金額
 
注意事項
 
1. 壽險保險單借款申請書需由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親自簽名(蓋章)。
2. 申請人(借款人)以保單所載明之要保人為限,應出示身分證,以證明本人即為要保人。
3. 委託代辦時,應同時出示委託人與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4. 要保人如未成年,應由法定代理人同時簽章;要保人已身故者,除應填具「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外,另需由原要保人之法定繼承人推選一人承繼為新要保人,同時須檢附要保人除戶之全戶戶籍謄本及其它法定繼承人填寫之授權同意書後,方可辦理要保人變更。
5. 最高借款額度,以保單價值準備金範圍內計算。(不分紅保單以解約金計算)
6. 借款之利息:契約始期為92年1月1日(含)以後者,年利率為5%。日後如該利率有調整時,自調整之日起,即按新利率計息,不再另行通知。
7. 借款人未按時付息,致借款本息金額超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逾三十日仍未還款者,停止保單契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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